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
哈尔滨房产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商业用房评估,不良债权评估

哈尔滨房产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商业用房评估,不良债权评估

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主要是重置成本法。*现值法也可以有条件地运用。因为可比较的案例较少,一般而言市场比较法不适用。
一、重置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
其思路与评估固定资产相同。固定资产(建筑物)其重置价一般包括前期费用(勘察、设计、七通一平等),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间接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等。因此,运用重置成本评估在建工程时,其重置价一般应包括以上全部项目。但是随建筑物用途的不同,个别项目可能会有所调整。如工业厂房重置成本中一般不包括“合理利润”。另外,在建工程的资金成本一般以实际发生额为基数计算。
非竣工或非停工的在建工程其成新率一般为100%。停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一般要计算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这里实体性贬值是指因自然条件破坏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实体性陈旧贬值=破坏程度总费用/工种项目总费用,功能性陈旧贬值是指成本费用在同类比较中增加的费用累计折现值/工程项目总费用;经济性陈旧贬值指未达到的设计能力程度,其计算公式为:经济性陈旧贬值=(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从重置成本法评估操作来看,企业在建工程帐面值对评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的。一般而言,在建项目各项费用(如前期费用、其他费用等)均可通过有关规定计算得出;而直接费一般采用实地勘察得出工程形象进度之后,再乘以工程总投资(总预算)的方法也可以得出。当然对于工程较长的项目,可能要对工程总预算作适当的物价因素、技术因素的调整,这样才能得到较合理的评估值。
二、*现值法评估在建工程。
一般情况下,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是基于在建项目的*率等同于社会平均*率。


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将债权转移于第三人的方式。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债权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债权转让是对债权的一种处分行为,会使债权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债权。因此,债权转让应注意以下问题:
1、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2、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3、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4、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5、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6、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海润京丰),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精英,数十位法律、经济、会计、工程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 。公司具备先进的评估方法和手段,完善高效的管理体系和服务团队,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评估机构。海润京丰----打造资产价值评估服务中国企业健康发展。
全国评估咨询电话详见页面联系方式



展开全文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